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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药国际科学研究合作计划
一、项目目标
为更好促进传统医药创新发展,提高传统医药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度和影响力,我们推进传统医药国际科学研究合作计划,先期以现有中国政府重点研发计划推进科研合作,以相关传统医药基金推进成果转化。围绕针灸、草药、传统医学循证研究等领域,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开展科技创新交流与转化合作,提升传统医药科学研究水平,促进传统医药在全球健康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项目内容
(一) 针灸研究国际合作
针灸调控人体神经-内分泌-免疫-代谢网络,调动机体自愈力,促进机体稳态平衡的机制研究;针灸治疗疼痛、软组织损伤、心脑血管病等疾病的临床研究和机制研究;针灸标准化及疗效评价体系研究等。
(二) 草药研究国际合作
草药复杂体系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研究;草药的开发利用研究;草药治疗疾病的临床疗效及作用机制研究;新时代神农尝百草工程(传统药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等。
(三) 传统医学循证研究国际合作
传统医学临床试验注册审评标准体系研究;传统医学特色技术标准化和规范化研究;传统草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多元证据整合方法学研究;传统医学研究的质量监控等。
三、项目经费来源和用途
(一) 中国政府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推动国内研究人员、机构与境外研究团队建立紧密协作机制,聚焦研究关键环节,促进研究人员有序流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等。
申报者应符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 确定的港澳单位。
申报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
(二) 中医药相关发展基金(广东横琴中赢中医药股权投资基金等 )
推动境内外科创企业围绕孵化成熟传统医药科学研究成果成立转化法人机构,推动市场化运作加快上市转化。
申请者应为:拟IPO企业以及成长性好的初创期或扩张期企业。不投向个人、实验室、团队类型的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 中国政府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项目
项目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模式运行,每年度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科技计划,申报者可通过该平台获取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等。
中国国内牵头申报单位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中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二) 中医药相关发展基金支持项目
按照基金管理有关法规执行。
五、组织保障
发挥国际传统医药团体联盟作用,加强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科技项目信息沟通,推动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的合作,积极撬动多方投入支持。推动完善引进人才、运行机制等方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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